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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来源:营口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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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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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营口市统计局

营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8〕12号)和《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营政发〔2018〕13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摸清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市政府批准,现将营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9756个,全部产业活动单位33865个,个体经营户17.79万个(详见表1)。

表1 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     (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9756

100.0

企业法人

24943

83.8

机关、事业法人

1693

5.7

社会团体

332

1.1

其他法人

2788

9.4

二、产业活动单位

33865

100.0

第二产业

8344

24.6

第三产业

25521

75.4

三、个体经营户

177868

100.0

第二产业

8058

4.5

第三产业

169810

95.5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015个,占26.9%;制造业6293个,占21.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424个,占8.1%。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08万个,占51.1%;批发和零售业4.94万个,占27.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15万个,占6.5%(详见表2)。

表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个)

比重

(%)

数量

(个)

比重

(%)

合    计

29756

100.0

177868

100.0

采矿业

305

1.0

24

0.0

制造业

6293

21.1

7722

4.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32

0.4

11

0.0

建筑业

1486

5.0

658

0.4

批发和零售业

8015

26.9

49357

27.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424

8.1

90816

51.1

住宿和餐饮业

439

1.5

10682

6.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79

2.3

634

0.4

金融业

252

0.8

0

0.0

房地产业

1211

4.1

395

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57

6.9

1810

1.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91

2.7

316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60

0.5

33

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30

1.8

11510

6.5

教育

930

3.1

923

0.5

卫生和社会工作

688

2.3

2175

1.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74

1.9

718

0.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376

8.0

0

0.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4943个,其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5%,有限责任公司占14.8%,私营企业占80.8%(详见表3)。

表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

(个)

比重

(%)

合    计

24943

100.0

内资企业

24681

98.9

国有企业

113

0.5

集体企业

312

1.3

股份合作企业

13

0.1

联营企业

17

0.1

有限责任公司

3687

14.8

股份有限公司

375

1.5

私营企业

20162

80.8

其他企业

2

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7

0.3

外商投资企业

175

0.7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2.81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5.02万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2.66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1.02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4.40万人,占33.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04万人,占11.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55万人,占8.3%(详见表4)。

表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428147

150191

采矿业

8152

1986

制造业

144040

3971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261

1924

建筑业

35131

5583

批发和零售业

34566

1661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5479

7946

住宿和餐饮业

6951

406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064

2736

金融业

10489

5500

房地产业

8847

383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1774

464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151

175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140

116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374

964

教育

25577

17940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684

1285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553

129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0417

19106

注:1.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2.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汇总范围不包括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单位,以及银保监会(原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

(三)地区分布。

2018年末,在法人单位数中,两个县级市占33.6%,四个市辖区占66.4%。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两个县级市占32.1%,四个市辖区占66.2%(详见表5)。

表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从业人员数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数量     (个)

比重(%)

数量(人)

比重(%)

合    计

29756

100.0

428147

100.0

站前区

4220

14.2

52302

12.2

西市区

5350

18.0

69329

16.2

鲅鱼圈区

7274

24.4

113322

26.5

老边区

2920

9.8

48398

11.3

盖州市

4555

15.3

53544

12.5

大石桥市

5433

18.3

83863

19.6

注:1.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汇总范围不包括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单位,以及银保监会(原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

2.表中西市区包括沿海产业基地和自贸区数据,老边区包括辽河经济开发区数据。

(四)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208.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41.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58.8%。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555.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42.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57.7%。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128.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0.4%,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9.6%(详见表6)。

表6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9208.7

5555.2

4128.1

采矿业

156.5

116.1

103.5

制造业

3013.0

1813.1

2170.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26.7

221.9

76.6

建筑业

302.6

200.5

143.9

批发和零售业

678.4

562.0

946.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80.9

654.2

461.6

住宿和餐饮业

67.8

61.8

9.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5.3

22.4

38.4

房地产业

1561.4

1181.6

109.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89.3

299.8

34.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4.6

34.6

8.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8.1

192.6

5.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1

5.0

3.8

教育

49.9

7.6

1.2

卫生和社会工作

73.7

46.3

11.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1.2

14.0

2.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24.4

120.7

注:1.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

2.表中法人单位资产总计、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及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汇总范围不包括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单位,以及金融业单位。

(五)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3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8.7%。在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新材料产业20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7.7%;节能环保产业16个,占30.2%;新能源产业9个,占17.0%。

(六)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9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3.7%。

(七)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末,全市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9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8.0%。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927人年。

(八)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市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717个,从业人员0.76万人,资产总计176.6亿元。

2018年末,全市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535个,从业人员6093人,资产总计171.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0亿元。

2018年末,全市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182个,从业人员0.15万人,资产总计4.9亿元。

二、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729个,从业人员15.94万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1.8%。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2%,集体企业占1.3%,有限责任公司占13.6%,私营企业占80.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3.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5%,外商投资企业占11.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2%,集体企业占0.3%,有限责任公司占13.6%,私营企业占48.0%(详见表7)。

表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729

159437

内资企业

6555

133091

国有企业

13

324

集体企业

90

469

股份合作企业

1

5

联营企业

5

108

有限责任公司

917

42167

股份有限公司

103

13513

私营企业

5422

76467

其他企业

4

3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3

8840

外商投资企业

121

1750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305个,制造业6292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32个,分别占4.5%、93.5%和2.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1.2%、10.6%和8.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5.1%,制造业占90.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4.6%。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7.6%、13.8%和8.1%(详见表8)。

表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729

159437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

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20

36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43

7153

非金属矿采选业

133

874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3

80

其他采矿业

6

9

农副食品加工业

338

4618

食品制造业

120

3359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61

899

烟草制品业

2

748

纺织业

179

3533

纺织服装、服饰业

324

938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1

71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6

581

家具制造业

37

214

造纸和纸制品业

102

103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86

476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88

133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84

200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84

9670

医药制造业

11

476

化学纤维制造业

13

70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60

502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426

2806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5

2197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24

12855

金属制品业

497

10217

通用设备制造业

715

6244

专用设备制造业

318

3127

汽车制造业

100

448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4

27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32

684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72

1888

仪器仪表制造业

81

2078

其他制造业

36

993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9

26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57

18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82

3853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2

104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8

236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96.1亿元,负债合计2151.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50.3亿元(详见表9)。

表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496.1

2151.1

2350.3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0

0.0

0.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0

0.0

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0.7

0.3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38.8

106.5

96.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6.5

8.5

7.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3

0.3

0.1

其他采矿业

0.1

0.1

0.2

农副食品加工业

90.0

65.1

133.3

食品制造业

29.0

18.1

17.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4.9

8.2

9.1

烟草制品业

33.1

33.1

43.7

纺织业

30.4

26.7

21.2

纺织服装、服饰业

17.7

11.8

18.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7

0.9

1.3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4.1

2.0

2.1

家具制造业

0.5

0.3

0.3

造纸和纸制品业

5.4

3.4

4.4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5.2

4.6

0.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4.8

3.0

3.0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63.0

155.2

130.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80.0

104.9

149.4

医药制造业

4.5

2.8

3.4

化学纤维制造业

10.9

6.4

4.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3.5

35.0

39.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47.7

316.0

354.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99.0

352.4

684.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66.0

287.4

347.6

金属制品业

96.6

76.0

57.2

通用设备制造业

87.7

71.3

29.9

专用设备制造业

39.2

25.7

20.5

汽车制造业

38.4

26.8

27.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5

4.2

1.9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37.9

137.0

38.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5.1

19.8

10.1

仪器仪表制造业

11.1

6.3

11.5

其他制造业

2.8

0.6

2.7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0

7.9

0.9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5

0.2

0.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51.4

181.2

55.7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7.5

7.7

14.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7.8

33.0

6.7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10。

表10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  位

产  量

4739.0

万米

1493.7

化学纤维

9678

卷烟

亿支

149.2

粗钢

万吨

1549.0

钢材

万吨

1441.3

原铝(电解铝)

万吨

57.0

水泥

万吨

219.5

硫酸(折100%)

万吨

40.6

烧碱(折100%)

万吨

12.3

三、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486个,从业人员3.51万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3%,集体企业占0.4%,私营企业占83.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6%。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7%,集体企业占0.3%,私营企业占75.6%(详见表11)。

表1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486

35131

内资企业

1485

35116

国有企业

4

263

集体企业

6

98

股份合作企业

2

352

联营企业

1

有限责任公司

211

679

股份有限公司

20

1048

私营企业

1241

26565

其他内资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15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0.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2.5%,建筑安装业占16.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0.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4.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2.4%,建筑安装业占11.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1.3%(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486

35131

房屋建筑业

300

19257

土木工程建筑业

334

7883

建筑安装业

246

403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606

396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4.6亿元,负债合计199.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3.9亿元(详见表13)。

表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294.6

199.5

143.9

房屋建筑业

134.1

89.0

93.1

土木工程建筑业

57.4

28.9

22.3

建筑安装业

21.0

11.0

13.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82.1

70.6

14.9

四、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8015个,从业人员3.46万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7.3%,零售业占42.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8.2%,零售业占51.8%(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8015

34566

批发业

4592

16652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24

121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729

337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99

61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75

12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9

40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987

749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577

1456

贸易经纪与代理

417

1135

其他批发业

225

842

零售业

3423

17914

综合零售

274

559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414

121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17

97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48

46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602

272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651

379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06

112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79

120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32

81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9%,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15)。

表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015

34566

内资企业

7991

34140

国有企业

20

453

集体企业

137

1070

股份合作企业

1

0

联营企业

4

14

有限责任公司

958

4971

股份有限公司

69

1396

私营企业

6312

24239

其他企业

490

199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7

329

外商投资企业

17

9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8.4亿元。其中,批发业占79.6%,零售业占20.4%。负债合计562.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6.3亿元(详见表16)。

表1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678.4

562.0

946.3

批发业

540.2

468.9

816.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1.1

22.9

52.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75.0

56.9

45.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73.2

71.3

49.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5

0.1

0.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8

3.8

8.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10.7

278.0

620.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0.3

16.8

23.2

贸易经纪与代理

20.4

17.0

12.0

其他批发业

4.3

2.1

6.3

零售业

138.2

93.1

129.5

综合零售

49.1

39.8

19.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7.2

3.3

4.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5.4

3.8

4.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8.2

1.4

1.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7

3.0

6.3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7.7

25.0

68.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8.2

4.3

9.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4

2.7

4.5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2.4

10.0

11.5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416个,从业人员3.52万人,(详见表17)。

表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416

35219

道路运输业

1210

12849

水上运输业

119

3228

航空运输业

9

0

管道运输业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724

4538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97

13419

邮政业

57

1185

注:表中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汇总范围不包括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79.6亿元,负债合计654.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461.6亿元(详见表18)。

表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79.6

654.0

461.6

道路运输业

74.7

48.4

82.4

水上运输业

819.2

324.6

24.9

航空运输业

0.0

0.0

0.0

管道运输业

0.0

0.0

0.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96.9

79.7

187.6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487.3

201.0

164.0

邮政业

1.4

0.3

2.7

注:表中企业法人资产总计、负债合计和营业收入的汇总范围不包括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单位。

六、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39个,从业人员0.70万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9.9%,餐饮业占50.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3.1%,餐饮业占36.9%(详见表19)。

表1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39

6951

住宿业

219

4388

旅游饭店

51

3213

一般旅馆

142

759

民宿服务、露营地服务及其他住宿业

26

416

餐饮业

220

2563

正餐服务

159

2253

快餐服务

29

192

饮料及冷饮服务

2

3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7

24

其他餐饮业

23

6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9%(详见表20)。

表2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39

6951

内资企业

435

6821

国有企业

2

121

集体企业

5

15

股份合作企业

1

5

联营企业

1

7

有限责任公司

59

2582

股份有限公司

8

106

私营企业

359

3985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

13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8亿元。其中,住宿业占57.7%,餐饮业占42.3%。负债合计61.8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9.3亿元(详见表21)。

表2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67.8

61.8

9.3

住宿业

39.1

31.8

4.9

旅游饭店

29.1

25.5

3.5

一般旅馆

4.2

1.8

0.9

民宿服务、露营地服务及其他住宿业

5.8

4.5

0.6

餐饮业

28.7

29.9

4.4

正餐服务

28.4

29.9

4.0

快餐服务

0.2

0.0

0.1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

0.0

0.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

0.0

0.1

其他餐饮业

0.1

0.0

0.1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74个,从业人员0.57万人(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74

573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44

328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20

53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10

1918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0.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9.5%,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74

5733

内资企业

670

4033

国有企业

7

953

集体企业

3

103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101

507

股份有限公司

14

497

私营企业

545

1973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1691

外商投资企业

2

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1亿元,负债合计21.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4亿元(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54.1

21.7

38.4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6.3

11.6

22.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9.8

6.0

12.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0

4.0

3.2

八、金融业

2018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法人单位252个,从业人员(不包括原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1.05万人。

九、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205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占40.1%,物业管理企业占42.2%,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占15.1%。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0.88万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占41.3%,物业管理企业占49.5%,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占7.4%(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05

8757

房地产开发经营

483

3618

物业管理

509

4336

房地产中介服务

182

645

房地产租赁经营

19

116

其他房地产业

12

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561.4亿元,其中,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占96.6%,物业管理企业占1.0%,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占1.6%。负债合计1181.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9亿元。(详见表26)。

表2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561.4

1181.6

109.9

房地产开发经营

1509.0

1141.8

103.7

物业管理

15.1

8.7

4.4

房地产中介服务

24.3

22.8

1.0

房地产租赁经营

11.1

6.8

0.7

其他房地产业

1.9

1.5

0.1

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016个,从业人员2.13万人。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1.1%,商务服务业占88.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3.2%,商务服务业占96.8%(详见表27)。

表2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16

21289

租赁业

224

679

商务服务业

1792

2061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5%,外商投资企业占0.1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2%(详见表28)。

表2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16

21289

内资企业

2010

21279

国有企业

6

123

集体企业

20

113

股份合作企业

3

94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371

3959

股份有限公司

25

110

私营企业

1551

16751

其他企业

34

12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

6

外商投资企业

3

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85.6亿元。其中,租赁业占0.5%,商务服务业占99.5%。负债合计299.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4亿元(详见表29)。

表2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85.6

299.7

34.4

租赁业

4.0

3.2

3.4

商务服务业

881.7

296.5

31.0

十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791个,从业人员0.52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26个,从业人员0.41万人(详见表30)。

表3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26

4059

研究和试验发展

99

267

专业技术服务业

383

319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44

602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3%,外商投资企业占0.4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8%,外商投资企业占0.02%(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26

4059

内资企业

722

4058

国有企业

18

266

集体企业

8

88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1

18

有限责任公司

159

1488

股份有限公司

9

214

私营企业

519

1973

其他企业

8

1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0

外商投资企业

3

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2亿元,负债合计34.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4亿元(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0.2

34.3

8.4

研究和试验发展

3.7

2.4

1.3

专业技术服务业

31.6

29.8

5.4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4.9

2.1

1.7

十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60个,从业人员0.31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7个,从业人员0.15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4.4亿元。负债合计170.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亿元。

十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01个,从业人员0.22万人(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01

2190

居民服务业

215

1234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18

795

其他服务业

68

16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外商投资企业占0.6%。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2%,外商投资企业占0.8%(详见表34)。

表3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01

2190

内资企业

498

2172

国有企业

5

152

集体企业

10

103

股份合作企业

1

3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56

312

股份有限公司

4

18

私营企业

418

1570

其他企业

4

1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3

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5亿元,负债合计4.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亿元(详见表35)。

表3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11.5

4.8

3.8

居民服务业

8.5

3.0

1.9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8

1.7

1.6

其他服务业

0.3

0.1

0.2

十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930个,从业人员2.56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04个,从业人员2.35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9亿元,负债合计0.8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3亿元。

十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688个,从业人员1.87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81个,从业人员1.24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4亿元,负债合计18.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0亿元。

十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574个,从业人员0.26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10个,从业人员0.17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5亿元,负债合计12.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亿元。

十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2376个,从业人员5.04万人。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除表1、表3是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外,其他均是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4]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5]部分行业包含我市保密单位数据。

[6]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7]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8]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9]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10]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1]县级市包括盖州市、大石桥市;市辖区包括站前区、西市区、鲅鱼圈区、老边区。

[1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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