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营口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营口市统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5.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6.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预算表
1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 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营口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制定全市统计发展规划、基本统计制度,起草全市统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统计部门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市(县)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
(六)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协助管理各市(县)区统计机构正副局长任免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八)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并指导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收集和整理市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市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无纳入营口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营口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营口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97.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97.23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0万元;
3.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5.上年结转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397.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72.2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3.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7万元);
2.项目支出25万元。
在支出预算397.23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1年预算比2020年预算增加17.37万元,增长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营口市统计局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营口市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营口市财政局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4.8万元,比2020年4.9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2%。其中:
1.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招待费2.9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比上年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运行费1.9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营口市统计局2021年安排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营口市统计局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