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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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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营口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密切关注,加大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推进统计重点领域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不断提升,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有效提高。

(一)主动公开

综合运用门户网站、媒体平台、宣传活动、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画册等多种渠道,不断推动公开内容聚焦重点,公开方式统一规范,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着力提升主动公开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了已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将依申请公开纳入局重点工作清单,加强督办催办力度,确保件件有落实。通过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对接政务服务网,解决群众咨询留言22条,为群众提供了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极好的完成了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目的。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今年以来,通过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共计397条,维护专栏专题7个,新开设数量0个。按时发布全市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公报、各类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让社会大众及时了解统计信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各县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平台(政府网站)建设的通知》等要求,我局优化、调整信息发布平台栏目1次,合并栏目2项,同时,认真梳理、整合、导入相关信息,并对新设的栏目录入信息,丰富了平台内容,提高了公共服务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在公开统计信息前,首先由具体经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再由科室负责人对初步意见进行审核,最后由分管领导审批。公开发布的信息由报送人员统一上传,保障上传的资料没有出现涉密和不宜公开的内容。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考评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日常巡查和年度考评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二是制定《营口市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内容和职责、分工与流程、监督与责任,为全市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按照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保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流程管理,规范数据对外发布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确保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不断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能。确保信息及时快速公开,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收集、分类、审批、公开等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及时、全面、方便的统计信息资料,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统计服务的窗口。同时强化网站平台建设管理,加强应统计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解读回应,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更新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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