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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四上”企业情况分析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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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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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四上”企业情况分析

          ——壮大“四上”企业规模 筑牢经济发展基础

 

“四上”企业是一个地区的经济主体和市场主体,在坚持稳中求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地区“四上”企业数量多少、规模企业发展质量好坏决定了当地经济发展的总量速度质量和效益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营口“四上”企业新增态势良好,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

一、多措并举,引导企业达规入统

做好全市“四上”企业培育及达规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对准确全面反映全市经济面貌、科学有效实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运行监测,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部门协作联动、市县联动工作机制,采取系列措施,全力推进入库纳统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我市印发了《关于推进应统尽统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应统尽统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全面推进应统尽统工作。

(二)释放政策红利,激发企业入统动力。2021年我市以政府办名义印发了《营口市扶持培育“四上企业”升规入统奖励实施意见》对“四上”新入统单位予以奖励,激发企业入统积极性。今年上半年已完成了对2021年新入统单位的奖励工作,共奖励“四上企业179,奖励资金887万元,目前奖励资金正由行业部门陆续发放。

(三)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部门协调会、企业培训会等时机加强对企业入统的培训指导,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四上”入统奖励政策、“四上”入统流程、标准等进行宣传解读,让更多企业了解政策,及时入统。

(四)加大培育力度,形成梯次建设格局。各主管部门利用税纳税等信息资料,结合部门掌握的企业信息,建立“准四上”后备企业库,及时进行跟踪培育。

(五)强化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不定期以座谈会或工作函的形式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发挥行业主管职能,了解企业一线情况并联合县(市)区对疑似已达标单位逐户进行核实,双管齐下,确保应统尽统。

二、注重实效,在库企业稳中有升

截止今年9月末,我市“四上”企业数量1858家,占全省的比重为6.3%,在全省各市排名第4位,除与沈阳、大连差距较大外,与排名第三的鞍山相差366家,领先排名第五的抚顺646家。其中,当年新增“四上”单位数量占全省的比重为4.6%,在全省各市排名第4位。我市“四上”企业数量总体呈上升态势,在库及新增数量在全省位置与我市经济总量的位次保持一致。

(一)近年来新增“四上”企业情况

全市2018年以来累计新增“四上”企业1041家,其中:2018年新增196家,2019年新增386家,2020年新增213家,2021年新增196家,20221-10月新增50家。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新入库企业数量呈现下降的趋势,新入统企业占比除2019年外逐年下降。

 

 

 

1     2018年以来历年在库企业及新增企业情况

 

 

 

单位:个、%

年份

在库企业

其中:新增企业

新增企业占比

2018

1624

196

12.1

2019

1817

386

21.2

2020

1814

213

11.7

2021

1849

196

10.6

20221-10

1858

50

-

注:2022年年度审核暂未开始,新增企业多为年度审核新增。

分专业看,2018年以来,新增“四上”企业中,工业367家,占35.3%;批零住餐业209家,占20.1%;建筑业180家,服务业174家,房地产企业111家。

(二)新增“四上”企业为经济增长注入新活力

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入统“四上”企业总体增长势头良好,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具体分行业看:

2021年,工业首次入统的68家企业完成总产值18.2亿元,同比增长22.5%,比全部规上工业增速高23.1个百分点,增加值增长9.3%,高于全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8.7个百分点,拉动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0.2个百分点。

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新进限上法人单位累计实现社零额3.3亿元,同比增长7.5%,比全部限上单位社零额增速高20.7个百分点,向上拉动全市限上社零额增速1.0个百分点。批发业新进限上法人单位实现销售额23.3亿元,拉动全市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增速0.9个百分点;零售业新进限上法人单位实现销售额3.4亿元,拉动全市限上零售业销售额增速1.2个百分点;住宿业新进限上法人单位实现营业额0.09亿元,拉动全市限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速3.3个百分点;餐饮业新进限上法人单位实现营业额0.16亿元,拉动全市限上餐饮业营业额增速4.7个百分点。

新入统有资质建筑业企业22,完成产值1.3亿元,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增速2.5个百分点

(三)持续挖掘“四上”企业潜力

目前,我市仍有较大“四上”企业挖掘潜力,从今年省统计局反馈的拟达标企业看,除去产业活动、大个体等特殊单位,经过核实,年底前预计有62家企业拟达标入统,其中,工业企业15家、批零住餐业企业32家、其他服务业企业15家。同时,对暂未达标的402家企业纳入各行业企业培育库,持续跟进,成为我市“四上”企业的后备力量。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新增企业质量有待提高

一是拉动作用不明显。从2021年新入统企业情况看,总体增长势头良好,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但由于新入统企业体量较小,因此拉动作用不明显。2021年新入统的工业企业占全部规上工业的比重为1.6%;批零住餐企业社零额占全部限上社零额的5.6%建筑业产值占全部建筑业产值的3.2%;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占全部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的16.4%,虽超过10%,但增速略低于行业整体水平二是单位规模普遍偏小。2021年全市新入统企业中,大中型企业14家,仅占全市新入统企业的7.8%,其余均为小微型企业。说明全市新增企业生产规模普遍偏小,核心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弱,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一旦经营出现困境,很可能出现今年进、明年退的现象体现高质量发展的企业少。当前入库的企业大都是传统型产业,成长性较差,科技含量高、符合申报奖补条件的企业少,研发类企业更少,不利于未来产业的转型升级。

(二)退库企业需引起重视

全市2018年以来累计退出“四上”规模的企业713家,其中:2022年截止10月初累计退出32家,2021年退出1462020年退出1682019年退出1742018年退出193。除2018年因经济普查影响外,全市退出“四上”规模的企业数量相对平稳。

分行业看,退库主要集中在工业和批零住餐行业,分别累计退出202家和201家,合计占全市四上退库单位56.5%此外,服务业退出188家,房地产65家,建筑业57家。

 

 

2    2018年以来历年四上退库单位数及分专业数

                                         单位:个   

年度

四上”单位退库数

分专业

各专业合计

规模以上工业

有资质的建筑业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规模以上服务业

年度合计

713

202

57

201

65

188

2018

193

48

13

56

23

53

2019

174

45

16

32

14

67

2020

168

62

8

58

13

27

2021

146

40

12

53

6

35

20221-10

32

7

8

2

9

6

注:2022年年度审核暂未开始,退库企业多为年度审核退库。

从退库原因看2018年以来退库的主要原因依次是规上转规下413家,占全市“四上”退库单位的57.9%。破产、注(吊)销103家,停(歇)业79家,其他原因76家,当年无经营活动房地产建筑业企业36家,单位界定错误6家。

总体看,我市退库企业数量虽然小于新入库企业数量,但近六成企业是由于规模已达不到规上标准而退出的,这部分企业虽退出但其同期数还要在库一年,对下一年的增速会有一定的影响。同时,企业退库也可以反映出企业自身发展趋势是减弱的,对全市经济的向好发展是负向拉动的。

(三)部门挖潜力度仍需加强

  一是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需要增强,部分行业主管部门还未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库,缺乏专人负责企业入库纳统工作,还没有做到部门、县区无缝对接,联动共建。二是行业部门对企业的后续监管跟踪不到位,对在库企业的持续扶持还不深入。三是我市基层统计人员力量相对薄弱,统计人员一般“身兼数职”且专业素养良莠不齐,指导企业及时、完整申报入库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提高。

(四)企业存在思想顾虑

一是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还不理解,担心入统后,会增加税收负担,尤其是统计台账没有很规范的企业,不愿意为准备申报材料花费时间和精力,导致上报数据规模相对保守。二是统计入库不能给企业带来太多实质性好处和优惠政策,申报成功纳入联网直报平台后,对企业的统计工作要求大幅提高,企业顾虑增加。
  五、促进“四上”企业入库纳统的对策建议
  当前整体经济形势对加快“四上”企业培育入库提出了新要求,全市必须加快培育“四上”企业发展步伐,精准发力,协同合作,促进全市“四上”企业扩增量、提规模、调结构,提高“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数量和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

一是完善奖励机制,出台配套政策。补全配套“四上”企业奖励政策和措施,对“准四上”企业加强扶持,对新增企业再实行其他配套奖励政策,如对纳统“四上”企业优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用地扶持政策等。二是加强对“小升规”企业的扶持和培育。重点将经营能力强、增长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纳入培育库管理,精准施策,定制个性化扶持方案,推动企业迅猛发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重视企业培育。

一是抓好各行业的培育库建设。发改、工信、商务、科技等相关部门应结合行政审批资料筛选出“准四上”企业单位信息,及时更新建立新增投资项目、新增行业单位、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等培育库。二是新增单位要抓好信息共享。税务、市场监管等审批单位要及时和各经济部门共享相关信息,实现新增企业登记、企业运营情况及时掌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应统尽统”。同时,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信息的筛选,及时抓取本地新增“四上”企业信息,纳入培育库。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研判,联合筛选,共同督促企业完善申报材料,确保其成为“四上”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四是加强对各行业企业发展扶持力度,对潜在退库风险的企业和项目要重点分析原因,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制定精准帮扶措施,争取让企业早日摆脱困境。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精准服务。

一是面向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指导,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消除企业不必要的顾虑,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提升企业对这项工作的认知程度和配合度,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夯实统计基础,努力打通一次性申报完成的“绿色通道”,营造“四上”企业入库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创新服务模式,开展“一对一”指导、贴身服务。统计部门全程跟进企业申报入库,提供专业化指导,帮助企业采集相关申报材料,确保新增企业申报入库便捷、准确。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镇街对“四上”企业报表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切实增强镇街和企业入库纳统工作积极性。

:1.“四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2.“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指企业符合现有统计入统标准,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企业数据。纳入审核分月度、年度,以年度审核为主。

3.“四上企业”退库:指企业不符合统计入统标准,因某种原因,退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不再报送企业数据。退出审核分月度、年度,以年度审核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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