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四上”企业情况分析
——壮大“四上”企业规模 筑牢经济发展基础
“四上”企业是一个地区的经济主体和市场主体,在坚持稳中求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地区“四上”企业数量多少、规模企业发展质量好坏决定了当地经济发展的总量和速度、质量和效益。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营口“四上”企业新增态势良好,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
一、多措并举,引导企业达规入统
做好全市“四上”企业培育及达规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对准确全面反映全市经济面貌、科学有效实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运行监测,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部门协作联动、市县联动工作机制,采取系列措施,全力推进入库纳统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我市印发了《关于推进应统尽统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应统尽统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全面推进应统尽统工作。
(二)释放政策红利,激发企业入统动力。2021年我市以政府办名义印发了《营口市扶持培育“四上企业”升规入统奖励实施意见》对“四上”新入统单位予以奖励,激发企业入统积极性。今年上半年已完成了对2021年新入统单位的奖励工作,共奖励“四上”企业179户,奖励资金887万元,目前奖励资金正由行业部门陆续发放。
(三)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部门协调会、企业培训会等时机加强对企业入统的培训指导,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四上”入统奖励政策、“四上”入统流程、标准等进行宣传解读,让更多企业了解政策,及时入统。
(四)加大培育力度,形成梯次建设格局。各主管部门利用税务纳税等信息资料,结合部门掌握的企业信息,建立“准四上”后备企业库,及时进行跟踪培育。
(五)强化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不定期以座谈会或工作函的形式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发挥行业主管职能,了解企业一线情况并联合县(市)区对疑似已达标单位逐户进行核实,双管齐下,确保应统尽统。
二、注重实效,在库企业稳中有升
截止今年9月末,我市“四上”企业数量1858家,占全省的比重为6.3%,在全省各市排名第4位,除与沈阳、大连差距较大外,与排名第三的鞍山相差366家,领先排名第五的抚顺646家。其中,当年新增“四上”单位数量占全省的比重为4.6%,在全省各市排名第4位。我市“四上”企业数量总体呈上升态势,在库及新增数量在全省位置与我市经济总量的位次保持一致。
(一)近年来新增“四上”企业情况
全市2018年以来累计新增“四上”企业1041家,其中:2018年新增196家,2019年新增386家,2020年新增213家,2021年新增196家,2022年1-10月新增50家。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新入库企业数量呈现下降的趋势,新入统企业占比除2019年外逐年下降。
表1 2018年以来历年在库企业及新增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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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 |
年份 |
在库企业 |
其中:新增企业 |
新增企业占比 |
2018年 |
1624 |
196 |
12.1 |
2019年 |
1817 |
386 |
21.2 |
2020年 |
1814 |
213 |
11.7 |
2021年 |
1849 |
196 |
10.6 |
2022年1-10月 |
1858 |
50 |
- |
注:2022年年度审核暂未开始,新增企业多为年度审核新增。
分专业看,2018年以来,新增“四上”企业中,工业367家,占35.3%;批零住餐业209家,占20.1%;建筑业180家,服务业174家,房地产企业111家。
(二)新增“四上”企业为经济增长注入新活力
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入统“四上”企业总体增长势头良好,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具体分行业看:
2021年,工业首次入统的68家企业完成总产值18.2亿元,同比增长22.5%,比全部规上工业增速高23.1个百分点,增加值增长9.3%,高于全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8.7个百分点,拉动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0.2个百分点。
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新进限上法人单位累计实现社零额3.3亿元,同比增长7.5%,比全部限上单位社零额增速高20.7个百分点,向上拉动全市限上社零额增速1.0个百分点。批发业新进限上法人单位实现销售额23.3亿元,拉动全市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增速0.9个百分点;零售业新进限上法人单位实现销售额3.4亿元,拉动全市限上零售业销售额增速1.2个百分点;住宿业新进限上法人单位实现营业额0.09亿元,拉动全市限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速3.3个百分点;餐饮业新进限上法人单位实现营业额0.16亿元,拉动全市限上餐饮业营业额增速4.7个百分点。
新入统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22家,完成产值1.3亿元,拉动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增速2.5个百分点。
(三)持续挖掘“四上”企业潜力
目前,我市仍有较大“四上”企业挖掘潜力,从今年省统计局反馈的拟达标企业看,除去产业活动、大个体等特殊单位,经过核实,年底前预计有62家企业拟达标入统,其中,工业企业15家、批零住餐业企业32家、其他服务业企业15家。同时,对暂未达标的402家企业纳入各行业企业培育库,持续跟进,成为我市“四上”企业的后备力量。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新增企业质量有待提高
一是拉动作用不明显。从2021年新入统企业情况看,总体增长势头良好,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但由于新入统企业体量较小,因此拉动作用不明显。2021年新入统的工业企业占全部规上工业的比重为1.6%;批零住餐企业社零额占全部限上社零额的5.6%;建筑业产值占全部建筑业产值的3.2%;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占全部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的16.4%,虽超过10%,但增速略低于行业整体水平。二是单位规模普遍偏小。2021年全市新入统企业中,大中型企业14家,仅占全市新入统企业的7.8%,其余均为小微型企业。说明全市新增企业生产规模普遍偏小,核心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弱,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一旦经营出现困境,很可能出现“今年进、明年退”的现象。三是体现高质量发展的企业少。当前入库的企业大都是传统型产业,成长性较差,科技含量高、符合申报奖补条件的企业少,研发类企业更少,不利于未来产业的转型升级。
(二)退库企业需引起重视
全市2018年以来累计退出“四上”规模的企业713家,其中:2022年截止10月初累计退出32家,2021年退出146家,2020年退出168家,2019年退出174家,2018年退出193家。除2018年因经济普查影响外,全市退出“四上”规模的企业数量相对平稳。
分行业看,退库主要集中在工业和批零住餐行业,分别累计退出202家和201家,合计占全市“四上”退库单位的56.5%。此外,服务业退出188家,房地产65家,建筑业57家。
表2 2018年以来历年四上退库单位数及分专业数
单位:个
年度 |
“四上”单位退库数 |
分专业 |
||||
各专业合计 |
规模以上工业 |
有资质的建筑业 |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
规模以上服务业 |
|
年度合计 |
713 |
202 |
57 |
201 |
65 |
188 |
2018年 |
193 |
48 |
13 |
56 |
23 |
53 |
2019年 |
174 |
45 |
16 |
32 |
14 |
67 |
2020年 |
168 |
62 |
8 |
58 |
13 |
27 |
2021年 |
146 |
40 |
12 |
53 |
6 |
35 |
2022年1-10月 |
32 |
7 |
8 |
2 |
9 |
6 |
注:2022年年度审核暂未开始,退库企业多为年度审核退库。
从退库原因看,2018年以来退库的主要原因依次是规上转规下413家,占全市“四上”退库单位的57.9%。破产、注(吊)销103家,停(歇)业79家,其他原因76家,当年无经营活动房地产建筑业企业36家,单位界定错误6家。
总体看,我市退库企业数量虽然小于新入库企业数量,但近六成企业是由于规模已达不到规上标准而退出的,这部分企业虽退出但其同期数还要在库一年,对下一年的增速会有一定的影响。同时,企业退库也可以反映出企业自身发展趋势是减弱的,对全市经济的向好发展是负向拉动的。
(三)部门挖潜力度仍需加强
一是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需要增强,部分行业主管部门还未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库,缺乏专人负责企业入库纳统工作,还没有做到部门、县区无缝对接,联动共建。二是行业部门对企业的后续监管跟踪不到位,对在库企业的持续扶持还不深入。三是我市基层统计人员力量相对薄弱,统计人员一般“身兼数职”且专业素养良莠不齐,指导企业及时、完整申报入库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提高。
(四)企业存在思想顾虑
一是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还不理解,担心入统后,会增加税收负担,尤其是统计台账没有很规范的企业,不愿意为准备申报材料花费时间和精力,导致上报数据规模相对保守。二是统计入库不能给企业带来太多实质性好处和优惠政策,申报成功纳入联网直报平台后,对企业的统计工作要求大幅提高,企业顾虑增加。
五、促进“四上”企业入库纳统的对策建议
当前整体经济形势对加快“四上”企业培育入库提出了新要求,全市必须加快培育“四上”企业发展步伐,精准发力,协同合作,促进全市“四上”企业扩增量、提规模、调结构,提高“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数量和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
一是完善奖励机制,出台配套政策。补全配套“四上”企业奖励政策和措施,对“准四上”企业加强扶持,对新增企业再实行其他配套奖励政策,如对纳统“四上”企业优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用地扶持政策等。二是加强对“小升规”企业的扶持和培育。重点将经营能力强、增长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纳入培育库管理,精准施策,定制个性化扶持方案,推动企业迅猛发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重视企业培育。
一是抓好各行业的培育库建设。发改、工信、商务、科技等相关部门应结合行政审批资料筛选出“准四上”企业单位信息,及时更新建立新增投资项目、新增行业单位、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等培育库。二是新增单位要抓好信息共享。税务、市场监管等审批单位要及时和各经济部门共享相关信息,实现新增企业登记、企业运营情况及时掌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应统尽统”。同时,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信息的筛选,及时抓取本地新增“四上”企业信息,纳入培育库。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研判,联合筛选,共同督促企业完善申报材料,确保其成为“四上”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四是加强对各行业企业发展扶持力度,对潜在退库风险的企业和项目要重点分析原因,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制定精准帮扶措施,争取让企业早日摆脱困境。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精准服务。
一是面向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指导,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消除企业不必要的顾虑,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提升企业对这项工作的认知程度和配合度,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夯实统计基础,努力打通一次性申报完成的“绿色通道”,营造“四上”企业入库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创新服务模式,开展“一对一”指导、贴身服务。统计部门全程跟进企业申报入库,提供专业化指导,帮助企业采集相关申报材料,确保新增企业申报入库便捷、准确。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镇街对“四上”企业报表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切实增强镇街和企业入库纳统工作积极性。
注:1.“四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2.“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指企业符合现有统计入统标准,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企业数据。纳入审核分月度、年度,以年度审核为主。
3.“四上企业”退库:指企业不符合统计入统标准,因某种原因,退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不再报送企业数据。退出审核分月度、年度,以年度审核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