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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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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营边统20251)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及老边区统计事务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综合科负责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预算决算”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行。

 

 

 

 

 

 

 

 

 

 

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统计局: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完善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评估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管理全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区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

)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计信息系统运行规则及管理制度,负责全区统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安全,指导大数据在全区统计工作中的运用负责统计经费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统计事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在上级统计部门的领导下,协助统计局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的职权,协助完成统计事务性工作,确保完成统计各项调查任务。
    )协助统计局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的统计数据。负责完成上级普查中心(调查队)下达的任务。
    )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协助统计局组织实施金融业、科技、企业创新活动、人力资源、人口抽样调查、全区各行业统计名录库维护工作、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以上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能源、农业生产统计、农村住房调查、农村社会统计、农业生活水平监测、固定资产投资、贸易情况、房地产统计、建筑业统计、劳动工资等统计调查工作。
    )协助统计局组织实施社会建设统计监测、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技术性工作。
    )协助统计局组织实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协助统计局指导全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和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完成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营口市老边区统计事务中心

 

 

 

 

 

 

 

 

 

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215.3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3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15.3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82.76万元

2.项目支出32.62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涉及资金32.62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增加49.61万元,增变化的主要原因为老边区统计事务中心为2024年4月新成立单位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年减少(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年减少(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年减少(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年减少(增加)0万元),比年减少(增加)0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

2025

合计

0

0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0

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0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0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32.62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部分 2025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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